2007年11月23日 星期五

崙背鄉

1721年時,今日「二崙」、「崙背」一帶成立堡,命名為「布嶼稟堡」,附近一帶原屬平埔族貓兒干社,即昔稱「南社」的所在地,該族慣稱此地為「布嶼稟」。直到清乾隆年間,省略「稟」字,而將此地簡稱為「布嶼堡」。1764年出版的議台灣府志一續修一書,就出現有「布嶼大庄」的地名,相當於今日行政區域的崙背鄉舊庄村。
1624年荷蘭人放棄澎湖轉據台灣,1635年前後,荷蘭東印度公司駐台灣長官才決定就地生產糖、米,並從大陸招徠農民,招佃開墾制度的濫觴。
1662年鄭成功據台稱台灣為東都明京,改荷人建築的熱蘭遮城為安平鎮作為官邸俗稱王城,改普羅民遮城為承天府,下設天興,萬年二縣,此時雲林崙背地區隸屬天興縣。
1683年清廷派水師都督施琅攻台,鄭克塽降清,1684年建置台灣府,隸屬福省台廈兵備道之下,並改天興洲為諸羅縣,時西螺、二崙、崙背等地區並稱布嶼稟堡,後稱布予堡,隸諸羅縣。
康熙末年諸羅縣內新設彰化縣及淡水廳,這時虎尾溪北至大甲溪南一帶改隸彰化縣,西螺、二崙、崙背三鄉鎮屬彰化縣管轄,分稱西螺堡(西螺)、布嶼堡(含二崙、崙背)。
1875年調整增設台北府,1885年台灣建省在中部地區新設台灣府,就台灣府改為台南府,將彰化縣東北地區一帶增設台灣縣及苗栗縣,虎尾溪北一帶新設雲林縣,西螺、二崙、崙背地區脫離彰化縣改隸雲林縣,分稱西螺堡、布嶼東堡(二崙)、布嶼西堡(崙背)。
1895年日本接管台灣之後施行軍政,將清末時的台北府改稱台北縣,台灣、台南,二府改為民政支部,縣下設之廳,民政支部下置出張所(即辦事處),雲林縣就改稱為雲林出張所,其之下堡名及區域都未予調整。
1897年第三任台灣總督乃木希典新到任時,規劃台澎為六縣三廳,這時雲林縣疆域屬嘉義縣,縣下設斗六、西螺、土庫,北港,四辦務署,署下設堡,當時布嶼堡含今二崙、崙背、褒忠屬土庫辦務署;1898年兒玉源太郎接任第四任台灣總督,調整全島六縣三廳為三縣三廳,當時雲林又改隸台中縣,縣市至斗六及北港兩辦務署,稱為步嶼堡的二崙、崙背受北港辦務署管轄。
1901年再實行地方行政改革,全島劃設二十廳,布嶼堡(今之二崙、崙背)隸斗六廳。1909年行政區域又重新調整,廢斗六廳,當時二崙鄉稱為油車區屬於西羅支廳。1920年行政區域再度調整,崙背五庄劃為虎尾郡管轄。
1945年,雲林地區各鄉鎮仍隸屬台南縣,1950年重設雲林縣,崙背鄉隸之。